龚俊向丰巢快递柜索赔101万 被告擅用其姓名肖像

龚俊向丰巢快递柜索赔101万 被告擅用其姓名肖像

企查查APP显示,龚俊告擅近日,向丰姓名肖像龚俊与深圳市丰巢科技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审文书公开。巢快文书显示,递柜被告丰巢公司通过“我要霸屏”付费投屏服务,索赔在全国各地的龚俊告擅“丰巢”快递柜显示屏界面投放包含龚俊肖像的多种图片,且在肖像旁标有“龚俊”“龚老师”等字眼,向丰姓名肖像系利用龚俊为其品牌吸引流量,巢快具有明显的递柜商业性营利目的。并且,索赔与中央网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龚俊告擅通知》中“不得诱导粉丝消费”“规范应援集资行为”的规定相悖。被告以“虚假代言”的向丰姓名肖像方式擅用原告姓名、肖像,巢快侵犯原告的递柜姓名权、肖像权,索赔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维权开支共101万元。

龚俊向丰巢快递柜索赔101万 被告擅用其姓名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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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巢公司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案件应由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龚俊照片未经准许展示在“丰巢智能柜”上的结果并非发生在互联网上,故案件争议行为的结果属于实体结果,北京市朝阳区属于侵权行为地,故该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最终,法院驳回丰巢公司对案件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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